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161号)的规定执行,分为提交部门初审、校内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未结题的2021-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均要求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重点项目可视研究进程自行决定,具体结题名单详见附件3。
二、结题提交材料
1.《沈阳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
3.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专著、专利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核心期刊、EI全文检索期刊提供录取通知即可)、研制的样机、开发的软件等;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后,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并签字盖章(附件2)。
以上材料需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8日。科研处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相关附件请在“科研QQ群”群文件中搜索“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