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1613  2024-07-09 08:56:47

各系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辽宁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4〕2号)要求,现就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以下简称“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4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二)支持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利用资源禀赋,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 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设计打造高水平“产学研用”体系。打造 兼具教学、研发、生产、实习实践、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功能的产教融合平台。

       (三)支持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共建一批教 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打造校内 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 和工程案例集,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

       (四)支持与省内包括软件、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及无人机、先进医疗装备、氢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在内的22个重点产业集群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密码学相关企业,“双进双促”工作帮扶企业合作,建设现代产业学院。

       (五)支持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应用型本科新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二、扎实推进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一)请已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新区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聚焦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二)支持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实践育人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三)支持与企业合作,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学院,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支持根据建设实际对现代产业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申报。

       请各系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校级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2024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现有产业学院建设及调整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取得实效。辽宁省教育厅将在一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示范专业、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指导教师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示范培训课程,以及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等遴选推荐工作中,进行重点支持。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969316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沈科微信
  • 沈科抖音
  • 沈科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