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142  2024-07-08 10:59:53

各单位、部门:

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联系申报人处理盖章事宜,由项目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截止时间。请申报人在7月31日前,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4年11月公示。

 

科研处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


附件1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

附件2 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969316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沈科微信
  • 沈科抖音
  • 沈科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