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认真进行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工作。
1.本次成果申报工作将通过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进行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注册,并于9月30日完成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逾期无法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