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司通〔2023〕84号)要求,课题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即可上报课题结项相关材料。2023年10月12日为校内收取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有关材料及报送格式
1. 课题研究成果;
2. 权威机构出具的课题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检测结果应低于30%);
3. 课题结项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
4. 研究成果获奖、发表、出版、被转载引用或经领导批示、决策采纳的,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时,请将课题结项材料按照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结项申请书、结项相关其他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工作要求
1. 各项目组要精心组织,按时提交结项有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一律不予结项;
2.省司法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选取研究成果汇编成册,供有关部门参考。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