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的通知》文件工作部署,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 4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系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人于3月29日前,将《实施方案》(附件2)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