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开展2023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518  2023-03-22 09:56:28

各系部、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3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 年辽宁省档案科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及《“十四五”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对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具有普遍性紧迫性、突破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科技支撑,贡献档案力量。

二、选题范围

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选题。本年度《选题指南》分为“选题方向”和“重点项目”两类。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重点项目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直接使用,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对于确有研究价值但选题不在《选题指南》范围内的科技项目亦可申报。已列入国家档案局、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2010年至2022 年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项目目录,可登录 “辽宁档案局”网站(http://www.Insdaj.cn)-“业务工作”一“科技管理”一“科技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三、申报条件

1.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完成。每个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3.科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研究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承担的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

4.科技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2个科技项目; 

5.科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1人承担,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负责人由第一承担单位人员担任; 

6.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提交材料

请将《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一式3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2,一式1份)、《2023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的纸质版报送科研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电子版《任务书》和《项目摘要》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任务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1: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2: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

附件3:2023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

附件4: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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