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关于2024年度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沈科发〔2024〕45号)、《沈阳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本年度未结题的2024年度立项的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均要求参加本次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阶段性成果。
三、报送时间
请于11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打包压缩并标明“某某某-2024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下方电子邮箱。
科研处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9316@163.com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