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宣〔2024〕11号),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无固定结题时间,从立项之日起满1年,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即可申请结题。办理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如下资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财务、审计章请自行办理);
2、项目最终成果(研究报告、论文集、专著成果精华版3000-8000字),研究报告需要提供重复率低于30%的查重报告;
3、最终成果简介;
4、阶段性成果佐证(复印件,包括封面页、版权页、文章页),阶段性成果须带项目号,项目号用荧光笔标注且与项目高度相关;
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小组,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填写鉴定表。专家库名单联系科研处咨询,专家库涉及隐私,请严格控制好知悉范围),免鉴定项目可不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装于牛皮纸袋中),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
若项目研究周期超过2年,需要填写《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同结题材料一同提交。研究周期最长5年,请自行安排时间,并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地址:4号行政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