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2602  2024-03-31 09:14:59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辽宁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不断提高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水平,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政策研究室咨询办公室)(以下简称咨询办)确定了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并进行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重大课题(5个)

  1.关于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对策研究;

  2.关于我省营造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良好发展环境的对策研究;

  3.关于我省加快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对策研究;

  4.关于广泛开展对外人文交流,进一步提升辽宁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对策研究;

  5.关于我省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服务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的对策研究;

  (二)重点课题(5个)

  6.关于我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对策研究;

  7.关于我省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的对策研究;

  8.关于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对策研究;

  9.关于我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策研究;

  10.关于我省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对策研究。

  二、课题组条件和课题质量要求

  1.课题负责人熟知省情,关注辽宁振兴发展,现为在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7人左右。

  2.研究课题必须依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研究课题管理。

  3.课题研究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制约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突出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三、课题申报、管理和完成时限

  (一)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人认真填写《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活页》(附件3),于4月3日前,将一份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管理

  1.省咨询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省咨询办在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的同时,提供课题立项协议书标准文本,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与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3.课题立项协议书签订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30日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课题研究提纲(3000字左右)和调研计划以及开题情况报咨询办。

  4.课题依托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向咨询办报告课题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2024年9月底前报送一篇咨询建议(6000字左右)。课题负责人主动参加咨询办组织的课题汇报会、讨论会、中期评估会、结项评审会,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完成时限

  2024年4月初,由省咨询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活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7月,开展中期评估;10月,开展结项评审。

  四、课题经费

  重大课题各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各资助经费5万元。


       科研处地址:4号行政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


       附件1: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公开申报类)

       附件2: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辽宁省2024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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