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学校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未填报的相关成果在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项目和成果统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各教职工和相关学生认真配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
教师: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3月10日,第一署名单位为沈阳科技学院的项目和成果(如有多人参与,排名最靠前的填写即可)。
学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在校本科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著作权、参与教师项目情况。
统计时段外产出的相关成果,若未在科研处备案亦可参与统计,已经备案的无需重复提交。
二、提交材料
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统计表、统计表填写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检索,要求所有佐证材料跟统计表的顺序一一对应。具体参照如下:
1.论文。提交论文的封面、本人目录页、全部正文、封底;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并提供论文信息查询页;通过新闻出版署,查询并提供期刊信息。“龙源网”收录的论文不予统计。未见刊的论文暂不统计。
2.课题与项目。教师通过科研处申报的项目,无需填表,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通过校内其他部门申报的项目,需要填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未通过学校组织的需提交课题或项目的申报通知、申报书、批文、项目合同或结题通知、结题书等证明材料。学生参与教师项目,需要填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3.科技获奖、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提交证书复印件;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cnipa.gov.cn),软著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检索(ccopyright.com.cn),并提供查询页。
4.著作与教材。提交著作或者教材的封面、编委名单、书的印张、字数、版次、印次、目录、前言/后记(其中有注明本人所撰写的章节)、本人撰写章节前5页及封底;通过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查询并提供CIP信息;通过新闻出版署,查询并提供出版社信息。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PDF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电子版要求正文和检索页放在一个PDF中,以“2023-成果类别-姓名-名称”命名,例如2023-论文-张三-xxxxx研究、2023-实用新型-李四-一种xxxxxx。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1日。
四、填报要求
请各系部、单位组织本部门师生做好科研统计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到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未审核的资料和个人提交的资料。
科研处地址:4号行政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