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和规范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成果取得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方式进行(http://218.60.151.64/)。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技术报告(附件2)、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及说明(附件3)、必要证明材料等。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2.对项目到期无故不结题的负责人,今后5年内不推荐其申报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如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省科技厅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五、结题验收时间
项目负责人需在2023年6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结题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