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单位:
为做好我省财经重点问题研究工作,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和财政领域亟待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以财政应用研究为主。重大项目平均资助强度8-10万元(研究周期1-2年),重点项目3-5万元(研究周期1年),一般项目1-2万元(研究周期1年之内)。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dfczyj.com/news_show.aspx?id=3010)、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查看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六、科研基金项目校内申报日期截至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科研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