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375  2022-11-14 13:35:48

各系部、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161号)的规定执行,分为提交部门初审、校内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凡是我校2021、2022年度立项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均要求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重点项目可视研究进程自行决定。

二、提交材料

1.《沈阳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

3.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如发表论文(其中,核心期刊、EI全文检索期刊等提供录取通知即可)、专著、专利、研制的样机、开发的软件等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5.项目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后,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并签字盖章(附件2)。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3日前。科研处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相关附件请在科研QQ群下载。

四、其他要求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一般延期不超过半年),由所在单位签署证明,科研处批准后生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和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2年内禁止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项目。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2.沈阳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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