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1]4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并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于2022年9月14日前,将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及相关阶段性成果(一份)的纸质版,交至科技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相关附件请在项目管理QQ群下载。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