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6829  2022-03-11 10:35:13

各系部、单位:

受沈阳市推进英雄城市塑造领导小组委托,沈阳市社科联组织进行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现就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英雄精神的重要论述,推进沈阳塑造英雄城市,在全市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挖掘传承弘扬沈阳的英雄历史、英雄业绩、英雄人物、英雄精神,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服务。

、招标课题

(一)重大课题(5项)

1.沈阳对共和国工业奠基作用研究

2.沈阳人民对抗美援朝的历史性贡献研究

3.沈阳英雄城市的科学内涵及理论价值研究

4.沈阳抗战基本内容和历史地位研究

5.“919宣言”的历史与当代价值研究

(二)重点课题(10项)

1.中国抗日战争起点和终点研究

2.沈阳抗战英烈研究

3.抗美援朝精神对沈阳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时代价值研究

4.沈阳与《义勇军进行曲》关系研究

5.沈阳劳模精神研究

6.沈阳支援国家三线建设的贡献研究

7.沈阳人民支援解放战争研究

8.雷锋精神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研究

9.沈阳对共和国装备制造业贡献研究

10.新时代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

、投标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管理办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投标重大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2.投标团队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总数(含投标团队负责人)一般不超过8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本次投标1项课题研究。

、投标要求

1.投标者须按发布课题进行投标,自选、更改课题名称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不超过7000字,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不设子课题。

3.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5.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

6.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投标责任单位要对申报材料、投标者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能够为沈阳塑造英雄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研究中采纳的资料记载要确保真实准确,同时为市民百姓了解支持宣传沈阳英雄城市提供历史故事和素材。相关研究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摒弃历史虚无主义。

2.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省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大课题须刊发不少于5篇(原则上国家有重要影响报纸至少1篇),重点课题须刊发不少于3篇以上,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专著需公开出版,或虽未公开出版,经专家评定达到公开出版要求,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均需注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3.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书签署之日算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4.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将组织中期检查,对课题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课题结题评审结果为“通过”的,予以结题。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应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次评审仍为“不通过”,将按撤项处理,停止拨付剩余经费。

、评审与资助

1.在招标时限结束后15日内,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初审、答辩,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2.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在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3.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

4.课题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及招标单位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

、投标程序

1.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1,逾期不候。

2.申报材料包括《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份)、《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3,一份)。其中,《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的信息,《申报书》由科技处负责签字盖章。请将纸质版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1 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2 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 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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