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六种类别。
重大项目:为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服务辽宁省高质量发展作用,本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设立重大项目,《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清单》(附件1)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共设置35个研究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重大项目投标者须按《公告》发布的重大项目选题研究方向投标,项目要以应用类研究为主,其他研究选题不予受理。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为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本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设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省特色建设学科(附件2)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申报课题要以打造一流、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目标,确立选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课题指南》(附件3)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项目评审时,主要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除“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四、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其中选题有新意、针对性强、学术价值较高的可资助5000元。
五、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限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等24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申请人须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4、5、7)等材料。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八、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6)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申报汇总表》等)请从本通知下载。
九、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超过15000字,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要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原件内。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十一、各系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科技处将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时注意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的准确性,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要求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科技处(二教2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