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沈阳科技学院科研启动专项基金》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按照《沈阳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分为部门初审、校内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是我校在2019年度立项的“沈阳科技学院科研启动专项基金”项目均要求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提交材料
1.《沈阳科技学院立项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4份);
3.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核心期刊、EI全文检索期刊提供录取通知即可)、研制的样机、开发的软件等(一式4份);
4.《沈阳科技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项目经费手册;
5.项目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后,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科研启动专项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并签字盖章(附件3,1份)。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21年6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科技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附件2、附件3请在QQ科研群下载。科技处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一般延期不超过半年),由所在单位签署证明,科技处批准后生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和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2年内禁止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项目。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2 沈阳科技学院立项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3 沈阳科技学院科研启动专项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