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对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论证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指导,现将我校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项目范围
我校2024年度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二、工作组织
1、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开题会议,需有2名以上课题组外专家作为评议专家参会。
2、2024年12月4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开题报告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下方邮箱。
三、注意事项
根据省厅要求,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项目的开题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切实开展有组织科技攻关,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科研处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9316@163.com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