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0、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进行预结题验收,要求各项目组做好结题验收材料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2021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其中:2020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验收赋分参考条目
1、项目申请书中预期完成成果情况;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情况;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等。
三、提交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3)或《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4);
2、成果佐证材料:目录页、《项目申请书·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项目完成成果(若成果为论文需交检索页)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附件1)或《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要求审批书后面附成果佐证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无需装订。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科研处(4#307室),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相关附件请在项目管理QQ群下载。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