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通知》转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部门围绕申报领域,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请于10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7份)、附件2和3(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科研处(4#307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