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2〕29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
二、检查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并填写《沈阳科技学院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27日前,将一式两份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成果(按照检查报告+成果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交至科研处(4#行政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相关附件请在项目管理QQ群下载。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