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对基本科研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论证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指导,现将我校2022年基本科研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项目范围
我校2022年度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工作组织
1、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开题会议,需有2名以上课题组外专家作为评议专家参会。
2、2022年12月16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开题报告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注意事项
根据省厅要求,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项目的开题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助力辽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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