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877  2022-10-18 09:53:00

各系部、单位:

       为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

       请各申报教师于11月2日前在网上填写完毕,下载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项目须符合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注册账号。教师首次进行项目申报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新用户完成注册后需联系科技处授权。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四)关于经费申请。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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