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我校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鼓励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为更好地组织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采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要注意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问题;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5版)》,详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提交WORD版,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姓名”命名;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提交WORD版,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姓名”命名;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仅提交EXCEL电子版。
实名和匿名评审书均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将申报人的2份《匿名申请书·评审书》夹在本人的《实名申请书·评审书》中。将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下方邮箱。
4.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